股份有限公司(依据《1997年公司法》注册的当地公司)
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(company incorporated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1997)
外国投资者设立当地子公司、以当地独立法人开展业务;外资持股超过50%时属于外国企业并须办理外国企业登记及证书。
- 最少股东
- 至少1名
- 最少董事
- 至少1名;至少1名董事须通常居住在巴布亚新几内亚
- 最低注册资本
- 无法定最低要求(公司须有至少1股;法案未规定最低资本金额)
- 外资持股
- 外资持股超过50%构成外国企业,须取得外国企业证书;保留活动清单所列活动不得向外国企业发证。其他活动的具体股权条件须结合活动及证书审核,不能据此概括为所有行业均可100%持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