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股份有限公司
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(Proprietary Limited)
外国投资者开展一般商业经营的常见有限责任公司形式;不得向公众发售股份或债券。
- 最少股东
- 至少1名;CIPA说明私人公司最多25名股东
- 最少董事
- 至少1名;私人公司至少须有1名通常居住在博茨瓦纳的董事
- 最低注册资本
- 待核实(公司法要求一股或以上,已查资料未确认最低金额)
- 外资持股
- 不能一概视为可100%外资;特定受保留贸易/行业有本地持股条件,部分合资通常要求博茨瓦纳公民至少持股51%;外国投资者取得多数股权可能需部长书面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