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(有限责任公司性质)
Naamloze Vennootschap
适用于希望以独立法人和有限责任形式在苏里南开展经营的投资者;当地法律指南将N.V.列为商业经营实体。
- 最少股东
- 待核实;已查可靠来源未明确法定最低股东人数。
- 最少董事
- 待核实;已查可靠来源未明确法定最低董事人数。
- 最低注册资本
- 未查到最低名义资本金额;至少须发行名义资本的1/5,并缴付已发行资本的10%。
- 外资持股
- 一般没有外资持股或控制上限;石油相关活动为例外,由国有Staatsolie专属持有,外资可依产品分成合同参与勘探和生产。